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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总结表彰大会召开

  1月10日,北京市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市委书记郭金龙出席大会并讲话,代市长王安顺主持会议。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作了北京市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工作报告,副市长夏占义、丁向阳分别宣读了关于表彰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致中央有关部委的感谢信。


  本次大会召开,旨在全面总结抗击“7·21”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工作,表彰在抢险救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号召全市人民学习他们的模范事迹,为进一步推进首都科学发展、开创首都各项工作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郭金龙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发有为、扎扎实实地推进首都各项工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防灾减灾工作正在加紧落实。


  郭金龙强调,下一步重点要从四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准确把握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走安全发展之路,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强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落实好今后三年四个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打牢首都永续发展基础。四是要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增强危机意识,提高安全监控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士祥从科学应对、抗洪救灾有力有序,以人为本、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安全第一、全面加强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三个方面总结了抗击“7·21”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工作,并要求当前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下凹式立交桥泵站改造,二是加快推进中小河道疏浚,三是稳步实施险村险户搬迁安置工程,四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应急管理。


  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房山区城关街道东街村等100个单位“北京市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刘刚等260名同志“北京市抗击‘7·21’特大自然灾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会上,市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证书。房山区、北京卫戍区、北京武警总队、市民政系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蓝天救援队志愿者、丰台区河西再生水厂施工队农民工集体、北京电视台新闻中心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分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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